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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节日期间纠“四风”部署会暨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约谈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19-07-09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1月28日,赣州高速公路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谢天桂主持召开节日期间纠“四风”部署会暨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公司及司属各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及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治“四风”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收送“红包”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等;分享了胡耀邦哥哥上京记、周书记的一记耳光、伟大的放弃等优秀传统、良好作风、高尚情操的故事;并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重大节日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心与信任。今天与会的各位同志所从事的工作,都是管钱、管物、管车、管接待等重点关键岗位,都是与纠治“四风”问题息息相关的。因此,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两个维护”是否践行的重要标尺,既发挥好“头雁效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又层层传导压力,树立标杆带头示范,以廉洁过节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变相组织旅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索取、接受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和电子礼品卡,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职能定位,盯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灵活有效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既要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又要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要查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和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既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释放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审部  陈平)